根据经开区“三定”方案规定,区新区办主要职能:
(一)负责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原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裁撤过程中的清算工作。
(二)负责负责处理原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项目包装及发标等工作遗留问题。
单位负责人:姚 芳
联系方式:0313-5880090,邮箱:wlzcbgs@163.com
办公地址:张家口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6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