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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消防大队机构职能

2025-07-30    来源:经开区消防队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区消防救援大队作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火灾扑救及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大队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负责人:崔一君

联系方式:0313-5959897,邮箱:34942159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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