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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机构职能

2025-07-01    来源:文教局 【字体:  打印

区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省、市、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指导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反馈工作信息。

(二)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稳定、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

(三)负责管理所属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工作;完成区党工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向区党工委教育工委反馈工作信息。

(四)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五)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代表区管委会对有关部门、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履职情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验收。

(六)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教师队伍、校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评聘、培养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教师政治和经济待遇的落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财务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校产管理,区教育费附加和城市建设维护配套费拨付资金的管理、使用,督促检查全区教育经费的落实,指导检查全区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年度统计和所属单位与学校的财务内部审计;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调整工作的实施、检查、指导工作。

(八)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业务管理,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九)负责教学仪器配备、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负责各类招生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核、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

(十三)负责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治理,指导开展综合执法,全方位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并进行规范管理。

(十五)领导统筹全区教育战线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共青团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团队组织贯彻落实。

(十六)负责办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接上级主管部门牵头的其他工作,完成区级相关任务。

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

对接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

区党工委教育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负责全面掌握全区教育发展情况。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和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

(二)财务股

对接市教育局财务和捐赠助学科工作。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学生资助的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提出区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及市下达的教育享业费专款使用建议计划。负责全区城乡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监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编报审核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管理各级各类对教育的捐款、捐赠。负责统筹全区教育扶贫攻坚工作。负责有关财政、物价、审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三)基建装备股

对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工作。

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教育布局调整及 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审核所辖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事项。负责拟定、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下达的教育基建专款投资计划,负责督促、指导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人事股

对接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工作。

负责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管理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规划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奖惩考核、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法制安全股

对接市教育局法制和安全科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和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犯罪的预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反恐、扫黑除恶及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年检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六)教育督导室

对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

配合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做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发布全区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对教育的难点、热点问题专项督导,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与建议。

(七)教育团工委

对接区团工委工作。

指导协助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青年教师的培养、选聘、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指导中小学团队思想、组织、队伍、活动、阵地建设,做好红领巾研学、中小学“红领巾”分级星级奖章的评选工作。统筹团员发展、指导基础团务、丰富团学活动、考评督导学校团队工作等。完成区团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对接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的工作。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年检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准入条件、办学规范、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管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和治理,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的审核监管工作。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区教育局办公地址:张家口经开区清水河南路39号建投大厦1121室

办公电话:0313-58005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