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持续推动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是在工作提升方面,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事流程公开透明。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认真细致、真诚服务。
二是在履职尽责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河北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各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认真审核办理各项机构编制事项。
三是在作风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发生,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四是在服务企业方面,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包联制度,对85家市场主体进行包联服务,切实解决企业需求,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线索。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313-4116811
区营商办监督电话:0313-2312345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313-2163500
经开区编办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