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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2023-10-30    来源: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冀政发【2023】6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8月31日省政府公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冀政发【2023】6号),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作用,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区直相关部门报送了该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政策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冀政发【2023】6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做好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
     四、主要内容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区管委会领导要求,区司法局对2023年10月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收集整理了2020年至今印发实施规范性文件所配套的政策解读材料。在梳理过程中,管委会有关部门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就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进行了报备。

经过梳理,拟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12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


原文: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