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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3-07-20    来源: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2023715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张经202346,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意图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求,为调整社会保障费和风险积极提取比例,按照管委会要求,修改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两方面内容。第二部分,参保补贴范围。包括保障范围及参保补贴年龄的认定等内容。第三部分,参保补贴方式。包括补贴年龄及参保补贴管理等方面内容。第四部分,参保补贴标准。包括参保补贴标准和补贴年限的确定等内容。第五部分,待遇计发。包括参保补贴到账后待遇计发办法等内容。第六部分,资金筹集。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用地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费、风险基金、财政保障等内容。第七部分,政策衔接。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衔接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继续缴费人员参保补贴年限扣减管理。第八部分,工作要求。包括强化领导及相关各部门职责等内容。第九部分,其他事项。包括各项相关要求等内容。

三、起草过程

经过深入研究、认真研讨,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分别征求了市人社局保险科、管委会领导意见,依照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分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经过详细测算调整了社会保障费、风险基金提取比例,并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审批情况

区人社局按照程序将实施方案送审稿呈报区党政办领导审阅后,分别呈送区领导审签,经同意后,区管委会印发了该实施方案》。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