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到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开展2026年第二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组织到达有效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自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自评对象
(一)申报。河北省内符合《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二)自评。2023年第三批、第四批通过评价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参加自评(已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无需参加本次自评)。
二、企业申报及自评程序
1.申报。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填写《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填报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12日。线上填报完成并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新申报企业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要求:《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佐证材料按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后,按程序报经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自评。到达有效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填写《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参加到期自评的企业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三、工作要求
经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与优质中小企业认定相关的任何业务,在认定过程中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不良中介机构非法牟利。
联系电话: 4107982
邮箱:gxqjfjqyk@163.com
张家口经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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